课堂要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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课堂要求

发布时间:2023-03-13   浏览次数:0

1. 学生必须按教学计划规定的时间到实验室上课或工作,穿着白大褂;不得迟到、早退和旷课。

2. 在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指导下,了解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实验物品的特性,写好预习报告或实验计划,经检查合格后,方可进入实验室。
3. 进入实验室要自觉遵守纪律,保持室内安静、文明整洁,严禁吸烟、随地吐痰、吃零食等行为,要提高警惕,严防事故,出现意外情况要保持镇静,迅速采取措施(切断电源、气源等),保护现场,及时报告指导教师。

4. 爱护国家财产,节约水、电及实验用品,严禁乱动乱用,不准私自将公物带出实验室。

5. 实验过程中,若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,应及时报告指导教师。损坏仪器设备、器皿、工具等应主动说明原因,接受检查,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,对违规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坏的,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或处分。

6. 实验中要听从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的指导,仔细观察,如实记录,不准擅自离岗,自觉培养严谨求是的科学作风和勇于探索创新的精神,严格按照实验规程进行实验,实验结果经教师审查,不合格的必须重做。

7. 及时整理实验数据,认真分析,按要求写出实验报告或实验小结。不抄袭,不得随意修改数据,经教师认可后,方可结束实验。

8. 实验完成后,按规定进行仪器检查及保养,办理清还手续,经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检查后,方可离开实验室。

9. 值日生和最后离开实验室的人员应负责安全检查,关闭水、气阀门,切断电源,关好门窗。

10. 学生严格执行实验守则,对不遵者,指导教师有权责令其停止实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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